温州市吉祥板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Thursday, 27 June 2019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年产3360吨涂装铝卷的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温州市吉祥板业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三路228号,占地面积15192.84m2,建筑面积17558.1m2 
投资:投资1250万元 
建设规模:扩建后年产3360吨涂装铝卷、1500万平方米铝塑复合板、20万平方米铝波纹芯板;扩建部分主要新增1条CHX1270彩涂线、1条CHX1300彩涂线及配套辅助设备等,扩建后主要生产设备为电机化铝塑板生产线、剪板机、粉碎机、CHX1270彩涂线、CHX1300彩涂线、水汽烘干箱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性质,规模

环境质量目标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

1

南岸岙底自然村

570

约50户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

盐盆街道

东山村

西南

1530

盐盆街道为浙江省乐清市下辖街道,约2.5万人,辖盐城1个社区,盐盆、上段、盛岙、杨岙、柏树巷、后埭头、东山、盐盆捕捞、山根、吴岙、田垟、樟南、樟北13个行政村。

3

樟南村

西南

1400

4

樟北村

西南

1250

5

上段村

西南

1900

6

后埭头村

西南

1850

7

柏树巷村

西南

2000

8

盐盆村

西南

2100

9

田垟村

西南

2500

10

翁垟街道

下垟村

西南

2500

翁垟街道是浙江省乐清市下辖街道,约7万人,辖海屿、中兴、雁塔、地团4个社区,前湖埭、后湖埭、下垟等38个行政村。

11

后湖埭村

西南

2800

12

城南街道

南岸村

西北

1930

城南街道是浙江省乐清市下辖街道约3.8万人,辖3个社区、石马、百岱、南草垟、宋湖等18个行政村。

13

南岸捕捞队村

西北

2200

14

石马村

西北

2800

15

百岱村

西北

2050

16

南草垟

西北

2450

17

海德公园小区

东北

1340

约850户

18

瑞鑫国宾府

东北

1920

约400户

19

绿城锦玉园

东北

2040

约1136户

20

悦荣府玖墅小区

东北

1530

约1253户

21

建设路小学

东北

1900

约有师生3000人

22

乐清市康德寄宿学校

东北

2030

约有师生2000人

23

乐清市维多利亚幼儿园

东北

2030

约有师生600人

24

乐清市人才市场

东北

2170

/

25

中驰湖滨花园

1970

约2710户

26

明隆城市之星

2240

约579户

27

城东街道

上海花园小区

东北

1320

约1100户

28

总部经济园

东北

2335

/

29

置信铂金湾

东北

2350

约562户

30

规划人才公寓

西南

1900

规划

31

规划邻里中心

西南

2250

规划住户138户

水环境

盐盆河

西北

紧邻

附近内河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盐火河

西

650

附近内河

乐清湾

1770

附近海域

GB3097-1997 
第二类标准

瓯江

/

/

纳污海域

GB3097-1997 
第四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工艺有机废气污染源的最大占标率Pmax在10%范围内,根据大气导则(HJ2.2-2018),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估算模式已考虑了地形高程及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对周围污染物浓度都达标,满足相应质量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经过各项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结论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接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瓯江,可使本项目废水不对附近内河水体造成影响;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纳管标准,对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冲击小,根据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不会对瓯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厂界能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污水站各生产单元、危险固废临时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知,结合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影响分析显示,本项目风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产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由乐清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瓯江四类水域,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 
2、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净化达标后的尾气通过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单独成室,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汽车进出厂区时注意减速,装卸货物时注意轻拿轻放,同时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它硬件的碰撞,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切实落实好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污水站各生产单元、危险固废临时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企业必须把场地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防渗处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尽量杜绝事故排放;生产车间加强管理,设备和管道定期检查和维护,杜绝生产事故,要求企业根据建设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习。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年1月14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于在环评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9年1月14日~11月25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乐清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7-61660178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曾工    电话:0577-88983909    传真:0577-88980212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E-mail:408707088@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温州市吉祥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经理    联系电话:0577-62997888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Share to: